Saturday, September 09, 2006

主日讀經反思(常年期第二十三主日)

馬爾谷福音 7:1-8,14-15,21-23

梅瑟再次鼓勵以色列人要忠於天主的法令和規律,因為這些不是人生命中要遵守的沉重負擔,而是使人得到生命與智慧的依據。人在接受法律或儀式時,不要產生誤解,不要漸漸的變成只重視外在的規則或儀式,而忽略了法律原有的內涵及要拓展更深的屬靈境界。因此耶穌指責法利塞人的只看重外表,並逐漸以人所立的規則來取代天主的法律,以至於他們對天主的崇敬,變成了外在的形式。經師和法利塞人用口舌來讚美天主,但內心卻遠離祂。然而,潔淨的心靈才是崇拜的基礎。在真福八端中,耶穌指「心裡潔淨的人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要看見天主」。因此每位基督徒都面對相同的危機與挑戰:信仰成為只注意外在,不重視內涵的形式主義者。例如參與彌撒時可以自問,這是為盡教友的本分、義務或是一個聆聽聖言,領受天主恩寵所有信友共融的時刻。

摘自《和平月刊九月號》

No comments: